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 时间:2018-03-3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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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 2018 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 户籍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 户籍不在宜宾市但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不在宜宾市但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3.宜宾市辖区内学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权限。

1.各县(区)教育部门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市教育体育局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二、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41日至430日)。报名途径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进行网上申报。根据自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点击相应的县(区)确认点;宜宾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请点击宜宾学院确认点。

(二)体检(41日至430日)。请申请人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类型的申请人,属翠屏区(含临港开发区)的在宜宾市一医院、宜宾市二医院或宜宾市三医院体检;属其他县(区)的申请人在各县(区)教育部门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宜宾学院应届毕业生体检由宜宾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最终结论须出具明确意见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57日至11日)。申请人到相应县(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宜宾学院应届毕业生在宜宾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8种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提供的学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8)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需修剪整齐,并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所在县<>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现场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

2)毕业生登记表和在相应层次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的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现场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

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除需提供8种基本材料中的第(1)(2)(3)(4)(5)(6)(8)项材料外还应提交: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条件确认除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6.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7.若有曾用名,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现场确认点严格审核后,将初审合格申请人的名册(盖章)及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514日至16日)内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

(四)交费。各县(区)申请人和宜宾学院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后,按政策需交纳测试费的申请人,交费200/人·次。

三、其他事项

(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测试题目、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于5月中下旬在“宜宾教育体育网”上发布。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三)“四川教育网”网址http://www.scedu.net

(四)“宜宾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www.ybedu.gov.cn

(五)申请人在申请条件确认的期限内,未到各县(区)教育部门现场确认点交齐应提交材料,则视为放弃此次申请。

(六)《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均可登录“四川教育网”首页,点击进入“处室工作”,选中“专项工作”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点击进入“表格下载”自行下载。

(七)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所贴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且为本人近期照。

 

附件:市、县(区)教育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及咨询电话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8328

附件:

市、县(区)教育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及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网络查询

市教育体育局

8222194

时间地点:

各(区)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均在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特别提示:

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不在市教育体育局。申请人认定材料,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现场确认后,统一交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宜宾教育体育网”首页“公告公示栏”。

翠屏区教育局

8206177

8205965

具体请电话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3324549

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

6613052

江安县教育局

2622115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4517161

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5416615

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

7720787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4039865

兴文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8835037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572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