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28人公告

  • 时间:2020-03-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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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成都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文秘宣传岗1名,贷款审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成都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文秘宣传岗1名,贷款审查岗7名,综合业务受理岗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具有团队意识,工作严谨细致,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接受成都市(全部区市县)范围内工作地点调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能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招聘岗位的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履历。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等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具体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统筹研判,对部分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在招聘计划控制数内进行调整,岗位若有调整将通过我中心门户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发布公告。


三、工作地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机构工作地(详见附件1)。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心门户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下载《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后发送至我中心邮箱:cdzfgjjhr@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均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报名。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依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我中心(联系电话:028-86279947)。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网络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岗位工作地,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需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在读证明或学生证等资料。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书(学历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及学信网证明;(2)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证明等资料。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届时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交审查资料的,取消审查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窗口业务受理岗人员须根据我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服从岗位工作地点调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笔试方式,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分别参加以下笔试:


1. 认知能力测试


应聘综合业务受理岗的人员需参加认知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信息整合、逻辑推理、数据计算、语言应用等方面能力。


2. 专业能力测试


应聘文秘宣传岗、贷款审查岗的人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其中,文秘宣传岗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技能、新闻宣传稿撰写等方面内容;贷款审查岗主要测试基础金融知识、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及办理流程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笔试的,取消其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面试方式,笔试成绩合格者具备面试资格,合格线由我中心统筹划定。在具备面试资格人员中,遵从调剂规则前提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视情况调减面试比例或调减(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若有调减将在面试前通过我中心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中心网站公布。受我中心委托的招聘专业机构可视考试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面试组织实施方式。


未按时参加面试、弄虚作假、主动放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我中心在具备面试资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递补的方式安排面试,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等额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应聘人员需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户口薄所辖派出所开具),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政审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我中心网站公布。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我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聘录用


1.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中心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正式报到后的一个月内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薪酬待遇按我中心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与我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书》,若未取得毕业证的,视为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报到后,需进行理论培训及跟岗培训。培训期满经理论培训和跟岗培训考核均合格的,上岗试用;理论培训、跟岗培训有一项不合格或两项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按试用期不合格处理。在试用期间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86279947。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不论哪个环节都将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028-86279947;监督举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群工作部(机关纪委),028-86279195)。


六、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上(http://cdzfgjj.chengdu.gov.cn)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委托的招聘工作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附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6日

——转载自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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